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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經費補助原則

G.參賽經費補助原則:為鼓勵各校組隊報名參賽,有關經費補助項目及額度如下: 
G1.賽前記者會
G1.1.交通費:除臺北市及新北市參賽球隊外,其他縣市球隊補助1名教練及1名球員            往返交通之費用,補助方式同(G3)規定。
G1.2.膳食費:以G1.1.出席人數為計算單位,補助額度每人以80元為限。
G2.開幕典禮
G2.1.交通費:原則以順向且最近之火車站為搭乘站,往返車站之公車費不予補助(偏            遠地區除外並請加註說明)。
G2.1.1.往返交通費:a.最高以台鐵莒光號票價為計算基準。
b.花蓮、台東及離島球隊以飛機、台鐵自強號核實計算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c.未超過3,000元以3,000元計算(出席人數未達10人(含)則補助50%,須有巴士租用之原始憑證)。
G2.2.住宿費:以實際出席人數核實計算,最高補助3,000元(台鐵莒光號票價未超過263元(不含)以上距離者,不予補助)。
G2.3.膳食費:當天午餐請自行處理,大會不提供便當,也不另外補助。
G3.比賽
G3.1.交通費:原則以順向且最近之火車站為搭乘站,往返車站之公車費不予補助(偏            遠地區除外並請加註說明)。
G3.1.1.往返交通費:a.最高以台鐵莒光號票價為計算基準。
b.花蓮、台東及離島球隊以飛機、台鐵自強號核實計算。
c.未超過3,000元以3,000元計算(須有巴士租用之原始憑證)。
G3.1.2.比賽期間-每隊每場補助3,000元。
G3.2.住宿費:每場每隊每晚補助3,000元(台鐵莒光號票價未超過263元(不含)以上距離者,不予補助)。
G3.3.膳食及雜支費:每隊每場2,000元(限該場使用)。
G4.補助費用申請說明
G4.1.上述各項費用雖訂有補助額度,若原始憑證不足補助額度時,請核實計算申請,不得流用。
G4.2.上述各項費用之原始憑證、收據、統一發票(膳食及雜支費不能以具領清冊簽領)留存各校保管,以備審計機關或教育部體育署查核。
G4.3.學校支領上述補助之各款項,應檢附領據及經費收支結算表請領(機關名稱: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事由或款別:教育部體育署補助2022年中信盃第10屆黑豹旗全國高中棒球大賽比賽經費),詳註學校公庫帳戶名稱、號碼等正確資料送主辦單位(中華民國棒球協會)辦理。
G4.4.上述收據請於各隊最後一場比賽結束後2週內送達協會(以郵戳為憑),逾期者恕不受理相關補助費用申請。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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